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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校友會會章

      第一章  總則

(一)  定名: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校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會址: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新界屯門地區十六)

(三)  宗旨:本會為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以下簡稱母校)校友之唯一代 
表。其成立旨促進本校校友對母校之愛護及支持,並增進校友間
之聯繫。

      第二章  組織

(一)  名譽會長:由母校校監擔任。
(二)  名譽副會長:由母校校董擔任。
(三)  會長:在第一次會員大會之前由母校校長擔任臨時會長,負責指導一切會務。會員大會之後由常委互選出一名校友擔任。
第一次會員大會中成立常務委員會,負責一切對外、對內之
工作。對外聲明,必須獲會長批准及簽署方為有效。
(四)  常務委員會:由兩名在任老師及最少七名校友組成。
(五)  會員

      第三章  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一)  會員資格:


(1) 會藉

普通會員

基本會員

永久會員

名譽會員

(2) 會員資格

畢業於本校而未滿18歲者

畢業於本校而滿18歲者

具基本會員資格並一次過繳交港幣叁百會費者

校董,校監,校長,教師及職員(包括離職校董,校監,校長,教師及職員)

(3)會費

無需交會費

需交會費

一次性

無需交會費

(4)會議投票權

(5)會員大會

有列席權

有出席權

有出席權

有列席權

(6)選舉提名權

(7)選舉投票權

(8)執行委員會參選權

(二)  會員權利:

1. 凡會員均有選舉、被選舉、提議及表決等權利(基本會員除外)。
2. 就會務提出意見及諮詢。
3. 參與本會活動。
4. 享用本會提供的福利。
5. 享用本會提供的資源。

(三)  會員義務:

1. 遵守會章及一切議決案。
2. 維持本會良好的聲譽。
3. 出席本會的會議及活動。
4. 按時繳交會費。

  1. 退會:

 

退會會員需以書面正式通知執行委員會或簽署由會方提供之退會通知      書。

第四章  會費

(一)  會員費:

1. 每年會費三十元。日後增減由常務委員會決定。
2. 會員須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繳交會費。
3. 凡會員中途退會者,會費概不退還。

(二)  用途:

1. 本會會務之經常性支出。
2. 經會員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議決之其他費用。

(三)  保管:

1. 本會之財政年度由八月一日始,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2. 授權之各項支款。本會所發之支票均須由會長聯同司庫簽署方告
生效。
3. 常務委員會可全權處理本會之一切資金,工作小組若動用本會資
金,需預先取得常務委員會核准。
4. 常務委員會需確實會之各項收入與支出,而資產、儲備金及負債
等變動情況均需詳加紀錄。一切賬項需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結存、屆時
庫需備妥經審核之資產負債表乙份。
5.    司庫於周年會員大會中需呈示該年度已審核之資產負債表及
進支表。
6. 本會會員有權隨時查核本會賬簿。惟必須向常務委員會申請,於
適當情理及時間、地點下,予以檢查。

 

      第五章  會員大會

(一)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如下:

1. 會員大會由基本會員及永久會員組成,其他會員亦可列席。
2. 本會章程之訂立、變更、修改及廢除。
3. 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選舉及罷免本會幹事。
4. 決定本會會務方針及計劃。
5. 聽取常務委員會之報告,包括提出已審核之賬目,檢討會務,複
決常務委員會之決議案。
6. 如有任何決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執行。

  1. 會員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於八月召開。會議通知書需列明議程,最遲於

      三星期前以電郵通知各會員。特別會員大會亦應於三星期前以電郵通知各
會員。

  1. 如有特別事項,常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大會會員之過半數請求,須

      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其決議效力等於會員大會之決議。   

(四)  會員大會之法定人數為全體會員人數之十分之一,其決議需出
席人數過半數贊同,方為有效。若遇投票票數相等時,則由會     
長投決定性之一票。     

(五)  若會員未能出席會員大會,則作放棄投票權利。

(六)  如集會不足法定人數,則須改期進行,並通知各會員出席。若
仍不足出席人數者,則是日出席人數即為法定人數。

(七)  如欲參選為常務委員未能出席會員大會,其被選權將被取消。   

      第六章  常務委員會

(一)  為本會最高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與方針。
2. 制定本會預算、決算及其他會務進行方針、計劃等。
3. 邀請個別會員推行各項有關之活動。
4. 各常務委員的職權:       

(i)    會長為本會代表,指導常務委員會轄下之各組,主理各                
項會議及主理一切會務。並自動成為法團校董會的校友校董。   
(ii)   副會長協助會長辦理會務,如遇會長請假或離職時
,則由副會長代理其職務。           
(iii)  司庫共同主理一切財政及收支事務,每年於會員大會舉
行前製訂資產負債表及進支表,送交常務委員會審查後
,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vi)   其他常務委員負責會議紀錄、文書、資訊科技、康樂及聯絡等
工作。

5. 常務委員會由會員大會以一人一票、不記名投票方式選舉。舊生
委員七人,另校方代表包括校長及兩名教師。     
每屆第一次常務委員會會議中以互選方式選出:
(a.)   顧問一名 (現任校長)
(b.)   會長一名(必須為校友)
(c.)   副會長兩名(一名為校友、一名為教師)
(d.)   司庫一名
獲選之會員任期兩年(八月一日至兩年後之七月三十一日止) 如會長或司
庫有中途離職者,則由其他常務委員會員依次遞補。 


第七章  解散本會程序

(一)  本會必須有會員總數百分之八十以投票方式表示同意,方得解散。
至於解散事項,由會員大會授權幹事會處理。解散時,將存款清還     
一切合法債項,餘款則全數捐贈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或仁濟醫院。     


第八章  附則    

(一)  本會章如有未盡善處,得由會員大會修改。      

(二)  本會不能討論個人問題,亦不應干預學校行政。    

(三)  所有會員在未得本會同意前,不能以本會名義發表任何言論或利
用本會名義作任何活動。

(四)  任何捐贈予本會須經常務委員會議決,方可接受。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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